为满足海外需求,国务院侨办文宣司与中国海外交流协会文教部定于今年春季联合举办海外华文教师和华校负责人研修班,具体安排如下:
类别 |
名称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承办单位 |
面向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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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文教师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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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菲华文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研修班 |
100 |
4月9日-29日 |
上海市侨办 |
泰国、菲律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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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菲华文教师小学教学技能研修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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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菲小学华文教师教学技能研修班 |
100 |
4月7日-27日 |
南京 |
泰国、菲律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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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菲幼儿华文教师专修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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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菲华文教师汉语言文化研修班 |
50 |
4月8日-28日 |
西安 |
泰国、菲律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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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华文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研修班 |
80 |
4月10日-30日 |
昆明 |
云南省侨办 |
缅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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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小学华文教师中文教学技能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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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校负责人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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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文幼儿园园长研修班 |
80 |
4月26日-5月10日 |
福州 |
福建省侨办 福建省海协 |
亚洲、欧美及南太地区部分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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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华校校长研修班 |
40 |
4月10日-24日 |
昆明 |
云南省侨办 |
缅甸 |
参加教师研修班的学员要求为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现职华校教师。参加华校负责人研修班的学员要求为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华文学校现职校长或负责人。
有关报名工作已委托中国驻有关国家驻外使、领馆协助落实。(国侨办文宣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