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人提出要为京剧正“洋名”,主张把“Peking Opera/Beijing Opera”改为汉语拼音“Jingju”,理由是前者混淆了京剧与歌剧的区别,让外国人误以为是“北京表演的西洋歌剧”,而京剧和歌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惟有后者才能真正表达作为“国粹”的京剧的本质。有人从自己与外国人交往中的误解事例谈起,有人从京剧的特点说开去,甚至最终拔高到“抢救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之高度……其言凿凿,其情切切,大有天下事无急迫于为京剧正“洋名”之势。然而,果真如此吗?
首先,说说中文专有名词的英译问题。中文专有名词的英译一般采用三种方法:直译、意译、直译加意译。京剧的英文译名采用第三种:“京”直接用“Beijing”,“剧”则借用英语的“Opera(歌剧)”。应该说,这一译法是比较正确的。至于英语中出现“Peking Opera”和“Beijing Opera”两种译法,是因为我国上世纪80年代初把中文人名、地名的英译统一为汉语拼音而形成的。
其次,这一译法是否达意?传统的翻译标准是“信、达、雅”,以此来衡量“京剧”的现有“洋名”——“Peking Opera/Beijing Opera”,窃以为首先做到了“信”——“忠实”而基本达意。原因有二:一是它表明京剧是一种剧目,二是它强调京剧是“北京”的,即京剧是“北京的一种戏”。对外国人而言,第一次接触京剧,从字面上能够这样理解,足矣! 当然,如果把京剧仅仅译为“Opera”,无疑大错而特错。语言是交流的工具,形象的比喻具有事半功倍之效。周总理在一次陪同外宾观看《梁山伯与祝英台》时,这样向客人解释剧情: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客人一听便知其大意。京剧的英译,也能够达到此效果。
再次,看看正名能达到什么效果。约定俗成是语言的一大特点。时至今日,京剧的现有“洋名”已经约定俗成,广泛使用,在此情况下,更名只会制造新的麻烦。说到底,“洋名”是供外国人使用的,我们不能一厢情愿。如果把京剧正名为汉语拼音,对外国人而言,就成为一个全新的外语单词,即使他们能从“Jingju”望文生义联想到“北京”,怎么也不会把“ju”与“戏”等同起来。这不但使本已知道“Peking Opera/Beijing Opera”者无所适从,更需要对所有外国人普及“Jingju”这一新词之含意。
最后,想想一个译名到底能表达多少文化内涵。为京剧正名者说,京剧是中国文化的光彩符号,而现译名无法表达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外国人从“Peking Opera/Beijing Opera”中能读懂京剧是“一种以唱、念、做、打的综合表演为中心的戏剧形式”吗?他们知道演唱好京剧需要苦练“四功五法”吗?而“当我们所有的中国人和外国人都了解了京剧的真正涵义后,还会简单地把她称作“Peking Opera/Beijing Opera”吗? 且不言外国人能否从京剧的译名中读懂京剧的内涵,恐怕国人仅从“京剧”二字中能读懂其真正内涵者,也是非常有限。如果像有人提出的“振兴京剧,当从正名开始”,那么京剧振兴的任务就太简单了。
孟子有云:“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对外宣传和文化传播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仅停留在对个别译名的更正上,真正需要更“洋名”者又何止一个“京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国外掀起了“中国热”,渴望了解中国的外国人与日俱增。为避免文化误读现象的产生和延续,我们必须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和规模。然而,中外文化交流却出现严重的“赤字”:近年在图书进出口方面,中国的贸易逆差达到了10∶1,而对欧美国家的贸易逆差则高达100∶1以上;在影视剧方面,2000年至2004年,中国进口影片4332部,而出口影片却屈指可数;文艺演出方面的情况与此相差无几。由此可见,让外国人真正了解和认识一个真实而富有活力的中国,我们任重道远,这就要求我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不能仅仅停留在几个译名的正名上,果真如此,我们能忙得过来吗?(李新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