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华教中心受施维鹏老先生的遗志继承者——“永远的宿务无名氏(引叔)施维鹏”的委托,继续开展2008-2009年度优秀华校校长奖和模范华语教师奖评选工作。菲律宾各华校将评选出优秀华校校长1人、华语教师15人,奖金分别为30万比索和10万比索。尚未完成推荐工作的华校须于1月15日截止日前将各种材料送交菲律宾华教中心评选委员会(地址3rd fl. 839 G. MASANGKAY ST.,BINONDO,MANILA;联系电话: 2412906,传真:2427860)。
根据规定,优秀华校校长人选由华校董事会或主办单位推荐,均要求在华校至少服务10年,在现职华校至少连续3年担任校长,任职期间表现优良且未曾得过该奖,并递交推荐表和一篇至少1600字的《华校校长应具备的条件》文章。
模范华语教师可由校长直接推荐,幼儿园、小学、中学华语教师各1人,须在华校至少服务8年,在现职华校至少连续4年主管或执教华语课,任职期间表现优良,10年内也未得过该奖或其他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类似奖励,并递交推荐表和一篇至少1000字的《谈应用电脑多媒体技术进行华语教学》文章。(菲律宾华教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