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学历生)奖学金实施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奖励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申请者资格
1、在华东师范大学攻读学位(学士、硕士、博士)的自费留学生。本科生只可凭第一、二、三年的学习成绩申请奖学金;硕士、博士生只可凭第一、二年的学习成绩申请奖学金。延长学习期限者延长期内成绩不能作为申请依据。即将毕业的留学生不能申请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全勤奖,社会活动表现积极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华东师范大学校规,学习努力、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对华友好的留学生。
3、每学期所修课程不少于3门,学习态度认真,上课出勤率在85%以上。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设立奖项及奖金
1、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免除一年学费
2、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免除半年学费
3、学习成绩优秀奖:人民币1000元
4、全勤奖:人民币800元
5、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奖:人民币500元
评选办法
1、由申请者于每年7月15日前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交所在院、系、所。
2、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根据申请者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在申请表上写出书面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交国际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
3、由国际交流处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和有关院、系、所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奖励人员名单,报校领导审定。
4、每年9月颁奖。如当年某项奖无合格者,则该年该项奖轮空。
注:已获某奖项者不再参加另一奖项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