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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火药发展(图)
 
2009年12月03日
 

  北宋建国后,由于自始至终北方与西北游牧民族入侵的威胁未曾间断(契丹、西夏、女真接踵而兴),而政府却又因安内的考虑不得不实行重文轻武的国策。在这种矛盾的情势下,既不愿亦无法堷养出有特殊领导能力的军事人才,自然亦大为削弱北宋军队的作战实力。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只有在兵员的增加与武器的精益求精方面下工夫。因此,自太祖初即位,即以“魏丕为作坊副使”,负责军器的监制与改良工作,开始大力推动武器的制作与改良工作。而魏丕为一精于设计的机械人才,据《玉海》记载他所创制的戎器“无不精致”,原先射程只有七百步的床子弩,经过他改良后射程“增至千步”。在他的领导下,北宋的武器改良有了好的开始,也奠定了火药被大量用于武器制作方面的环境因素。至开宝九年(976)三月,魏丕奉命出任代州剌史,但仍兼领作坊使的工作,太祖并下令“作坊所造兵器每旬(十日)一进(呈),上亲阅之,列五库以贮焉。”九月,又下诏将作坊扩大为南北两大制造,大量制造铠甲刀等兵器。不久再增置弓弩院专造弓弩箭镞,以及南北二造箭库,大量制造弓箭。由于早在六年前兵部令史冯继升即曾向朝廷奉献“火箭”,故而此时所制弓箭中或许已有上附火药的火箭。唯据史书所载太祖在灭南唐(开宝八年,975)及太宗在灭北汉(太平兴国四年,979)的重要军事行动中,未见火药武器之使用。而在太宗三次对契丹人用兵之记录中,亦未出现使用有炸伤力的火药武器的记载。因此推知,在太祖时期出现的火药武器,在太宗时可能尚未被重视。直到真宗即位初期,一则因君臣颇为励精图治,于国防建设十分关心;再则自太宗歧沟关之役宋师惨败后,引来了契丹人连年不断的入寇,无论是地方政府或边境军民皆深受其害。故而激起了军民强烈的的抗敌意识,大家皆勇于贡献一己之力以加强国防力量。不断的有各阶层人士向朝廷输纳新式改良武器:如



 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石归宋献大羽弩箭,箭裁尺余而所泪甚远,中铠则簳去而镞存,牢不可拔。三年四月,神骑副兵马使焦偓献盘铁槊,重十五斤,令偓试之,马上往复如飞。 

  八月,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 


  先是,相国寺僧法山,本洺州人,其族百口,悉为戎人所掠。至是,愿还俗,隶军伍以效死力,且献铁轮拨,浑重三十三斤,首尾有刃,为马上格战具。 

  五年,知宁化军刘永锡制手炮以献,诏沿边造之以充用。 

  五年九月戊午,石普言能发火球、火箭,上召至崇政殿试之,辅臣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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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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