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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不等于“元”
 
2009年11月25日
 
  人民币票面上所标示的货币单位无一例外是“圆”字,若以我们日常生活经验及思维习惯,不难推断此“圆”即“元”之意。但从法理角度看,“圆”并不是人民币的货币单位,因而人民币纸币上所印之“圆”很可能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明白清楚地从法律角度对人民币货币单位作了规定,即“元”为人民币合法的货币单位。“圆”有表达货币单位的意思,那是指在历史上。《中国人民银行法》颁行后,“元”便是合法的人民币货币单位,而“圆”则不再是作为人民币货币单位的规范汉字,因为在法制社会里不能想象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货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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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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