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合性是汉语有别于其他语言的一个显著特点,我们在以往的华语教学中重视得很不够。所谓的“意合”,指的是语言单位与语言单位组合时语义上的联系。由于汉语是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语言单位之间的组合注重的是语义之间的关系,所以相关语言成分之间往往包含着较复杂的语义关系,但在结构关系上并没有标志显示。
汉语的意合性体现在许多方面,从汉语合成词的构造、词组的结构类型到句法结构所体现的语构、语义、语用特点,语境中的句式变换、简省,修辞手法的运用等,以及汉语的书写符号——汉字的形体结构都所体现出了这种意合性的特点。例如:
汉语合成词的结构——如:用意义相近、相反、相关的两个语素来构词表义。朋友、道路、离别、答应、依靠、寒冷、爱好、孤独(两个语素义相同或相近);长短、买卖、开关、出入、反正、呼吸、高低、深浅(两个语素义相反);眉目、耳目、嘴脸、手足、口舌、手脚、江湖、江山(两个语素义相关);忘记、国家、人物、窗户、甘苦、好歹、是非、得失(由两个语素构成,但其中一个语素的意义消失)。
汉语词组的结构——如:“吃饺子”(动作—受事)、“吃馆子”(动作—处所)、“吃大碗”(动作—工具)、“吃小灶”(动作—方式)、“吃父母”(动作—凭靠)等,在结构上都是述宾关系,但语义关系各不相同。又如;“这个球踢高了”,“踢高”说明球没进球门的原因是角度高了。如果要说明角度的其他偏差,还可以用“偏”、“歪”、“斜”等做补语,说“踢偏了”、“踢歪了”、“踢斜了”等;如果要说明时机没有掌握好,可以说“踢早了”、“踢晚了”等;如果要说明力量和距离的偏误,可以说“踢轻了”、“踢近了”等;另外,还可以有“踢累了”(指踢球的人)、“踢破了”(指球)等其他的说法;又如“饭吃多了”、“饭吃饱了”、“饭吃快了”、“饭吃完了”,按照句法分析,它们的层次构造完全一样,但分析其语义关系,“多”指“吃的饭”多了,“饱”指“吃饭的人”饱了,“快”说明的是“吃”这一动作行为,而“完”既可以说明“饭完了”(即“饭吃光了”),也可以说明吃饭这一动作行为的结束。这些不同的说法,在结构上都是述补关系,但语义关系又是丰富多样的。
汉字的构造方式——指事字和会意字也体现了汉语的意合性。如:“木”(树木)上加一点成了“末”(树梢),“木”下加一点成了“本”(树根),“木”中加一点成了“朱”(株,即树干);用“人”与“木”意合为“休”(人靠着树休息),用“人”与“言”意合为“信”(人所说的话要守信),用上“小”下“大”意合为“尖”,用“不”与“正”意合为“歪”,用“入”与“米”意合为“籴”(表示买进粮食),用“入”与“水”意合为“汆”(表示把食物放到水里煮)等。
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凭着对语言单位之间语义联系的敏感性,遇到诸如“救火”、“养病”、“盖被子”、“恢复疲劳”、“晒太阳”、“吃了一嘴油”、“跑了一身汗”等这样的结构并不难理解,而这种意合的特点往往正是第二语言学习者的难点。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学生对某一句法结构模式并不觉得困难,主要是弄不清楚结构中各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及使用的条件。因此,华语教学要重视并充分利用汉语的意合性特点,让学生更好领会汉语语言单位组合时语义上的各种联系,以提高他们的语言交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