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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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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2日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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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奖学金”由孔子学院总部设立,旨在鼓励世界各国学生、汉语教师来华学习和研究汉语言文化。 一、 颁发对象 1、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优秀学员; 2、在海外从事或计划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及致力于中国汉语文化传播的人士; 3、参加国家汉办主办的各类汉语考试且成绩优异者; 4、“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学生、留学生等中文比赛优秀参赛选手; 5、符合孔子学院总部特定协议规定条件的人士。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类别及相应申请资格要求 1、进修奖学金 奖学金期限分为一学期和一学年。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一定汉语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期限2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支持专业 201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支持的专业包括文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和中医中药类。 四、奖学金内容、标准 1、免学费、住宿费、门诊医疗费 2、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 a. 进修生:1400元 b.硕士研究生:1700元 3、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 a. 在华学习时间满一学年(含)的:1500元 b. 在华学习时间在一学期(含)以上但不满一学年的:1000元 4、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 五、推荐机构 申请者可经由如下推荐机构提交申请: 1、驻各国的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2、各孔子学院; 3、各奖学金接收院校; 4、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指定的其他机构。 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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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孔子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