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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服装着色禁忌
2010年06月02日 13:48

  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受这种等级制度“礼”的影响,古代服饰文化作为社会物质和精神的外化是“礼”的重要内容,为巩固自身地位,统治阶级把服饰的装身功能提高到突出地位,服装除能敝体之外,还被当作分贵贱,别等级的工具,是阶级社会的形象代言人。

  服装就如同一种符号,古代社会中服装有严格的区分,不同的服饰代表着一个人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这就是“礼”的表现。《礼记》中对衣着等级作为了明文规定:“天子龙衮,诸候如黼,大夫黼,士玄衣 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候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以此人为责也。”《周礼》中记载:“享先王则衮冕,表明祭礼,大礼时,帝王百官皆穿礼服。”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对服装的“礼”性功能亦有精辟见解。如儒家提倡“宪章文武”约之以礼,这种观点的提出是其与其封建等级制度的捍卫者的形象密不可分的。

  这种“礼”的功能还表现在服装的色彩上,如孔子曾宣称“恶紫之夺朱也”(《论语阳货》)因为朱是正色,紫是间色,他要人为地给正色和间色定各位,别尊卑,以巩固等级制度,历史上“白衣”、“苞头”、“皂隶”、“绯紫”、“黄袍”、“乌纱帽”、“红顶子”等等都是在一定时期内,某种颜色附丽于某种服饰而获得了代表某种地位和身份的例子。在每个朝代几乎都有过对服饰颜色的相关规定。

  例如:《中国历代服饰》记载:秦汉巾帻色“庶民为黑、车夫为红,丧服为白,轿夫为黄,厨人为绿,官奴、农人为青“。唐以官服色视阶官之品。”“举子麻之通刺,称乡贡。”唐贞观四年和上元元年曾两次下诏颁布服饰颜色和佩带的规定。在清朝,官服除以蟒数区分官位以外,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绝不能服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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